3年引领300名大学生到农村创业

3年引领300名大学生到农村创业


 11月28日,日照市出台《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意见提出,将力争在2016—2018年期间,引领300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培育15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

  据悉,考虑到将大学生的专业、能力优势和推进日照市城乡一体化的潜力优势的结合,日照市将着力在农林牧渔等相关领域培育一批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鼓励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引领发展现代农业,升级发展乡村旅游业,整合发展农村服务业,引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同时鼓励大学生利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不断挖掘、拓展创业新领域,创造农村经济新业态,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双赢。

  为提升大学生到农村创业能力,2016—2018年,日照市计划培训有到农村创业意愿的大学生600人以上。同时,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农村创业平台。2018年之前,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农村创业示范平台,每个区县在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内开辟3处以上大学生农村创业专区。2016-2018年,各区县要面向基层乡镇推动建设一批为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创业车间、农业社会化组织等各类平台。

  日照市将多渠道为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提供资金扶持。2016—2018年期间,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将纳入全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在创业担保贷款方面,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以所创小微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对于大学生到农村创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小微企业等实体,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创办实体按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吸纳带动就业10人(含1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创业者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大学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创办小微企业,根据其申请补贴时吸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以上的就业人员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在生活补贴和房租(社保)补贴方面,到日照市农村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经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法人代表),正常经营并首次在日照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每月由所创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地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期3年。此外,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涉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在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创办小微企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自行租用经营场地经营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为吸纳就业人员(含创业者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2年最高9000元的房租水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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